潘柏林(2012年本科畢業) 《蘋果日報》記者

8月底澳門天鴿風災造成10死逾200傷,我於災後第三日起接力到澳門採訪。採訪恆德大廈地底停車場的印象最深,當消防和泵水工人撤退後,竟無警察入內調查浸死人現場。我與攝影記者摸黑沿後樓梯進入地底4層,腳下盡是泥濘,攝影記者打開隨身手電筒,車輛交疊的景象非常震撼。我心裡發寒,澳門地下停車場內4人浸死,作為記者不禁問,防洪、排洪措施到底出了什麼問題?

到災後第六日,行家流傳澳門有人舉辦燭光悼念,政黨政團均強烈否認有份舉辦,又重申應先專注救災,我無法理解為何要救災就不能參加悼念。晚上我到達網絡流傳的集會地點,只見一位年輕女生默默坐在一角,腰間掛住小電筒。她是活動發起人,也是唯一參與者。

根據澳門法律,集會需在舉行前三至十五個工作日內,以書面形式告知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,主席將收到文件後知會治安警察局局長。舉辦集會的女生說,曾向民政總署查詢,獲告知警方這兩星期要救災,不支持市民舉辦集會。我事後致電澳門民政總署查詢,職員亦確認警方近期不支持集會,如果要舉辦,建議再過多一、兩星期。

一個人舉辦的悼念活動,竟成為非法集會,到底澳門警方是人手不足,還是不想民間舉辦示威、集會,以免挑起民眾情緒?一個和平的悼念集會又是否影響到救災?風災過後澳門社會普遍氣氛是救災至上,問責其次。當權者下令新聞機構多正面報道,少向政府問責,每天打開澳門報章,滿滿都是溫情互助報道。團結自救固然值得欣賞,但問責追究才是避免重蹈覆轍的關鍵,傳媒作為第四權,在災後更有責任監察和追查政府失職之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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