撰文:王靖琳(本科二年級生) 立場新聞實習記者
8月15日,剛好實習了三個月, 在此寫下我走在前線的記憶。
能夠以實習記者身分在這大是大非時候參與採訪和觀察,是一個巧合,更是一個啟蒙。
剛開始的一個月,我坐在編輯部,每天都是在鍵盤上工作,寫過外電,亦試過把幾間媒體的報道整合,俗稱的「炒稿」。記得當時心裡問了很多遍「點解唔出去訪?」但看看周圍,包括我這實習記者,整間機構每天上班的不過是十個人,要應付所有的desk和專訪已經應接不暇,哪裡有資源出crew採訪?
在香港營運新聞機構很不容易,網媒資源匱乏,更不容易。六月降臨,沒想到自己能夠走在前線,甚至幾個星期都沒有回過編輯部。也許想要紀錄的感受實在太多了,唯有整理思緒為以下幾點,簡略紀錄。
投入記者模式——「苦春藥」的啟示
6月4日,六四三十週年晚會,跟前輩聊天時,我問他:「點解可以做成十幾年記者?」他說,「冇㗎,好似今日咁,睇到有幾多人仲同你一樣爭取緊公義,咪當自己食個春藥,堅持落去囉。不過依種春藥係苦嘅,但係夠用㗎啦。」當時我並似明非明,只知道體內既有晚會帶來的餘韻,亦有肚子餓的打滾之感。
6月9日,百萬人反修例遊行;6月16日,200萬+1反修例遊行,記得兩日我都被要求「守龍尾」,代表我要跟在最後一個遊行人士走到政總。由兩點多到八點多,都看不到龍尾。我等了又等,只見遊行人士不斷有人加入,簡直是「看不見到底」。每當我覺得快要「頹」下來,總會聽到「香港人,加油」,把我的精神拉回來。
「又熱又辛苦,真係好唔啱香港人」,一個年約五歲的小男孩與其母親的對話,解釋了一切。
男孩母親:你覺得點啊,今日出黎行馬路。
男孩:我唔鍾意啊。
男孩母親:係咪好熱熱……
男孩:嗯……一定要多人。
男孩母親:點解啊?
男孩:多人先得,唔係……唔……唔知。
走出來,代表表達,代表溝通。一個連五歲男孩都明白的道理,為何政府不明白。
身分的掙扎
走在衝突前線,面對警方一次又一次對裝備不相稱的示威者,甚至「踢拖」街坊開火,難免會情緒高漲,很想上前捍衛。但是,頸上掛著的記者證,總是提醒著我——我是一名紀錄者,並非參與者。人性與身分的掙扎,很是困擾。
記得6.12當天在添馬街力寶中心地下的走火通道出口,有位示威者來不及後退,剛好躲在我身處的凹位。當時我身前有大批防暴揮動警棍,衝上前對著示威者窮追猛打,身後卻有一名示威者緊縮在角落,盡量把身體縮到更細小。我完全面對兩難狀態——走開,或許就會見證示威者頭破血流;繼續擋著,或許有違紀錄者的操守。如果我不是記者,我一定毫不猶豫擋著,但記者的這個身分,卻令我猶豫。最後,我選擇了繼續站在原地。防暴警或許想往內查看,但看到站在裡面的我,轉頭離開,繼續往前。示威者在原地待了近10分鐘,脫下頭盔眼罩,才敢步出。
也許這是個錯誤的決定,也許有違中立性,但我選擇了繼續站在原地。
美麗誤會
無數前輩講過「記者並不是示威者的朋友、同路人」。這句話,確實沒錯。作為記者,就如觀察者一樣,原汁原味的展示現場看到的每一幕,描述所看到的,把鏡頭轉到每一方,僅僅如此。
但作為人,有時卻很難避免對示威者、市民的無限熱情所感動。
6.28 撐警大會。有撐警示威者出言辱罵「你做雞好過啦」、「有人唔做去做雞」、「做雞都冇人想 _ 你啊,人渣」。在「煲底」(立法會示威區),有撐警示威者隔著鐵欄向我潑泥濘。我的第一個反應是「有人潑泥濘而已」,未有顧及自己。反而,事後不斷有市民用濕紙巾替我抹掉泥濘,及後更聽到有人說:「開遮,幫手擋!」。
7.13 光復上水現場,不幸地,我一開始已經把頭盔弄丟。十分鐘後,衝突開始。示威者包圍三個便衣警員,不斷用傘戳向警員。警員揮棍,並以大量胡椒噴霧還擊。混亂中,有人拍拍我的右肩。一名黑衣、黑口罩的示威者,把自己頭上的頭盔脫下,放到我的頭上。
「吓?唔使理我。」
那名示威者沒有理會我,繼續上前。
由於我當時在做直播,無暇顧及,只好厚面皮的繼續戴著。面對同樣情況,放下裝備,我真的做不到。
「喂記者仔!你咁矮,自己小心啲啊」、「食咗飯未,我地多咗好多飯,你食啦」、「其實你地啲gear應該要再upgrade先得」……
大家對記者的關心,真的很多、很多,甚至網上有不少人將記者視為「同路人」、「朋友」。對於大家的「幫忙」,確實令我(作為一個香港人)感到充滿愛,並對此非常動容。但同時,我很擔心大家的「美麗誤會」會動搖記者的中立性,令大眾認為記者並非客觀,報道並不可取。事實的確如此,我實習的媒體已經被視為「黃媒」,這並非記者願意看見的。
「你……還好嗎?」
每天睜開眼睛的第一件事情,不是關掉鬧鐘,不是賴床,而是打開連登和telegram,仔細看一遍裡面的討論。每天臨睡前,也是同樣。手機顯示的使用時間由8個多小時,增加近一倍到16個小時。每天打開社交媒體,總是擔心會錯過每一條消息,精神極度繃緊。有時候「mon」至清晨才「狠心」放下電話。6.16遊行前,有市民以死明志了結生命。從那時開始,我更加徬徨。
兩位「發夢者」(示威者)先後跟我談及輕生和犧牲的念頭,或許記者不應與市民談及太多私人話題,但是既然他們講了,我難以漠視。他們談及「到時記得上柱香俾我」、「如果我嘅犧牲能夠換到社會迴響,有咩所謂」、「死我就預咗, that’s my honour!」、「送頭有咩咁大不了」……
甚至有一次,在太古廣場超過8個小時搜索尋死市民後,打開Telegram才發現又有市民尋死,而尋死的竟然是前一晚與我聊至半夜的市民。說實話,我當時腦袋一片空白,心跳加速,胸口翳悶得很,心想:「我幫唔到佢不單止,如果佢死左,咁我會唔會就係間接害咗佢?」。我嘗試致電他。
好,沒有關機,但不接。再打,不接。Telegram,沒看。再打,接了。但我不知道該說什麼,說實話我很害怕。
「你……還好嗎?」我戰戰兢兢說了第一句。電話裡頭傳出一聲長嘆。
「你不如同我講你喺邊啊,我黎陪你傾計啊!」第二句,可能超出記者身分,但我想不到其他。
「嗯。我喺中環海邊,淋左一身雨,依家冷靜啲喇。對唔住!」
…….
幸好,他壓制了輕生的念頭。不敢想像若他……
對不起,無論作為人,或者記者,我很軟弱,我很怕去面對生死。但生死,確實作為記者必須準備面對的。
逞強是件最危險的事
沒有人能夠告訴你在每次衝突、行動中應該怎樣做。對於一個新血,唯有膽戰心驚的「摸著石頭過河」。
6月12日,修例運動中首次「催淚彈放題」。那天,我只有一件記者反光衣和一部手機,站在警方與示威者中間,見到的是一幕一幕驅趕。那天我站在夏愨道與立法會道交界,看著一發又一發催淚彈往身處的方向直奔而來。當時我只是不斷用手機拍攝,從來沒有想過催淚彈會否在頭上爆開,引致受傷,或者會否因吸入化學物而身體不適。
直到示威者退守到海富中心外面,才拾起地上遺留的頭盔,默默戴上,再次走到警察防線旁邊。這時,有位行家將我拉走:「阿妹!唔好企咁近警察,萬一示威者掟嘢咁點算,企喺警察同示威者的中間旁邊先係安全位置,記得啊你!」
事後與前輩傾談,前輩說:「我地影嘢係重要,但更重要係要平平安安開工,平平安安收工」。拍攝是重要,但更重要是顧及自己安全,因為記者要繼續報道,就先要保存小命,否則,一切都是徒然。
8月5日,全港三罷,黃大仙在下午三時許開始發生衝突。那天,我全副裝備到場,謹記教導,站在安全位置直播。可是,事情總是出乎你的意料。
當警察向天橋上的市民發放催淚彈,橋下示威者十分憤怒,隨即往前推進。即使警察向他們猛發催淚彈與橡膠子彈,他們依然奮力向前,甚至將記者一同推前。警察邊推邊繼續發彈,瞬間煙霧彌漫,幾乎看不見前路。
我拿著直播手機繼續往前,希望再次找到所謂的「安全位置」拍攝。但沒想到,催淚彈在我不足半米再度爆開,防毒面罩的濾罐來不及過濾,催淚氣湧入,弄得我咳嗽不斷。
「應該可以捱多陣嘅」我繼續上前。
結果,這個決定是錯的。我因吸入太多催淚氣,氣管收縮,透不過氣來,頸部到胸口的皮膚變得燙熱。已經記不清楚如何「逃出」,只知道我回頭狂奔,蹲坐在地上。兩名在不遠處的行家發現了我,拉我到拐彎處,並請求急救人員幫助。幸好在用水大量沖洗和吸入哮喘藥後,我終於回過神來。當時行家幫忙繼續直播,我的逞強被讀者、家人所見。事後重看直播,才知道我的逞強令很多人擔心。
不管是因為什麼原因,逞強是件最危險的事。
6.9 6.12 6.16 6.26 6.27 7.1 7.3 7.5 7.13 7.21 8.3 8.4 8.5 …… 每個都是令我難以忘記,走在前線日子。沒有想過,在香港竟然要如「戰地記者」一般,穿上裝備,見證槍林彈雨。作為一個二年級的學生,每一幕很難忘,亦很難過。
如果在傳統媒體實習,相信很難有機會跑在前線,更難以感受到驚人的直播力量。而在一間堅持報道真實,堅守立場,站在雞蛋一方的媒體,容我參與得更多、更深。
三個月,轉眼即逝。當九月放下記者證,再次回到學業,身分再次轉變時,不知道前路又有甚麼呢?